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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之间由于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非常多。那么当股东出现纠纷时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要确定纠纷的源头,是利润分红导致的还是关于未来经营战略分歧导致的。 其次要梳理目前的原始股权结构,了解股权的作用。股权最基本的三项权利就是资产所有权、经营权、分红权。若无事先其他协议约定,分红权按照原始股权比例进行分红。 利润分成导致的问题纠纷最容易解决,因为存在约定,分钱多分钱少按照事前约定或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。 如果是经营战略出现分歧,则需要明确在原始股权结构中谁是主导人。 在股权方面,占股67以上成为绝对大股东,按照公司法,股东会超过23投票的所有决定都可以生效。占股51为相对大股东,一般性的方针战略相对大股东同意便可以实施推进。 但是很多公司开始的时候,几个人股权均分,为了保证每个股东利益,利润分红均分,但是无意中把经营权也分了下去,公司后期发展成熟,如果在经营战略方面发生分歧几个人无法敲定,则很可能出现公司僵局,只有通过诉讼甚至解散公司解决纠纷。